| Chapter 7 |
1 |
这 麦 基 洗 德 , 就 是 撒 冷 王 , 又 是 至 高 神 的 祭 司 , 本 是 长 远 为 祭 司 的 。 他 当 亚 伯 拉 罕 杀 败 诸 王 回 来 的 时 候 , 就 迎 接 他 , 给 他 祝 福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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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亚 伯 拉 罕 也 将 自 己 所 得 来 的 取 十 分 之 一 给 他 。 他 头 一 个 名 翻 出 来 , 就 是 仁 义 王 , 他 又 名 撒 冷 王 , 就 是 平 安 王 的 意 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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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他 无 父 , 无 母 , 无 族 谱 , 无 生 之 始 , 无 命 之 终 , 乃 是 与 神 的 儿 子 相 似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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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你 们 想 一 想 , 先 祖 亚 伯 拉 罕 , 将 自 己 所 掳 来 上 等 之 物 取 十 分 之 一 给 他 , 这 人 是 何 等 尊 贵 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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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那 是 祭 司 职 任 的 利 未 子 孙 , 领 命 照 例 向 百 姓 取 十 分 之 一 , 这 百 姓 是 自 己 的 弟 兄 , 虽 是 从 亚 伯 拉 罕 身 中 生 的 , ( 身 原 文 作 腰 ) , 还 是 照 例 取 十 分 之 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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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独 有 麦 基 洗 德 , 不 与 他 们 同 谱 , 倒 收 纳 亚 伯 拉 罕 的 十 分 之 一 , 为 那 蒙 应 许 的 亚 伯 拉 罕 祝 福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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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从 来 位 分 大 的 给 位 分 小 的 祝 福 , 这 是 驳 不 倒 的 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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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在 这 里 收 十 分 之 一 的 都 是 必 死 的 人 。 但 在 那 里 收 十 分 之 一 的 , 有 为 他 作 见 证 的 说 , 他 是 活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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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并 且 可 说 , 那 受 十 分 之 一 的 利 未 , 也 是 藉 着 亚 伯 拉 罕 纳 了 十 分 之 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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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因 为 麦 基 洗 德 迎 接 亚 伯 拉 罕 的 时 候 , 利 未 已 经 在 他 先 祖 的 身 中 。 ( 身 原 文 作 腰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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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从 前 百 姓 在 利 未 人 祭 司 职 任 以 下 受 律 法 , 倘 若 藉 这 职 任 能 得 完 全 , 又 何 用 另 外 兴 起 一 位 祭 司 , 照 麦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, 不 照 亚 伦 的 等 次 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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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祭 司 的 职 任 既 已 更 改 , 律 法 也 必 须 更 改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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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因 为 这 话 所 指 的 人 , 本 属 别 的 支 派 , 那 支 派 里 从 来 没 有 一 人 伺 候 祭 坛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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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我 们 的 主 分 明 是 从 犹 大 出 来 的 。 但 这 支 派 , 摩 西 并 没 有 题 到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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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倘 若 照 麦 基 洗 德 的 样 式 , 另 外 兴 起 一 位 祭 司 来 , 我 的 话 更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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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他 成 为 祭 司 , 并 不 是 照 属 肉 体 的 条 例 , 乃 是 照 无 穷 之 生 命 的 大 能 。 ( 无 穷 原 文 作 不 能 毁 坏 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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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因 为 有 给 他 作 见 证 的 说 , 你 是 照 着 麦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永 远 为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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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 前 的 条 例 , 因 软 弱 无 益 , 所 以 废 掉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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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( 律 法 原 来 一 无 所 成 ) 就 引 进 了 更 美 的 指 望 , 靠 这 指 望 我 们 便 可 以 进 到 神 面 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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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 者 , 耶 稣 为 祭 司 , 并 不 是 不 起 誓 立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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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 于 那 些 祭 司 , 原 不 是 起 誓 立 的 , 只 有 耶 稣 是 起 誓 立 的 。 因 为 那 立 他 的 对 他 说 , 主 起 了 誓 决 不 后 悔 , 你 是 永 远 为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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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 是 起 誓 立 的 , 耶 稣 就 作 了 更 美 之 约 的 中 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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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那 些 成 为 祭 司 的 , 数 目 本 来 多 , 是 因 为 有 死 阻 隔 不 能 长 久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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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
这 位 既 是 永 远 长 存 的 , 他 祭 司 的 职 任 , 就 长 久 不 更 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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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
凡 靠 着 他 进 到 神 面 前 的 人 , 他 都 能 拯 救 到 底 。 因 为 他 是 长 远 活 着 , 替 他 们 祈 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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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
像 这 样 圣 洁 , 无 邪 恶 , 无 玷 污 , 远 离 罪 人 , 高 过 诸 天 的 大 祭 司 , 原 是 与 我 们 合 宜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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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
他 不 像 那 些 大 祭 司 , 每 日 必 须 先 为 自 己 的 罪 , 后 为 百 姓 的 罪 献 祭 , 因 为 他 只 一 次 将 自 己 献 上 , 就 把 这 事 成 全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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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|
律 法 本 是 立 软 弱 的 人 为 大 祭 司 。 但 在 律 法 以 后 起 誓 的 话 , 是 立 儿 子 为 大 祭 司 , 乃 是 成 全 到 永 远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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